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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經費,請於105年7月26日前完成驗收,105年8月4日前將簽核完成之單據送會計室入帳。

一、104學年度期間(104年8月1日~105年7月31日)各項計畫經費,請於105年7月26日前完成驗收,105年8月4日前將簽核完成之單據送會計室入帳。

二、若屬跨104~105學年度計畫案,單據日期屬104學年度期間者(例教育部補助款、科技部專題計畫、產學合作計畫、推廣教育班經費、技檢經費…等),亦如上述期程送會計室入帳。

三、105學年度之經費,須取得105年8月1日後之發票與收據始可辦理核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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