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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會計室重要通告:配合110學年度決算作業,請於111年7月底前將單據送會計室入帳
二、 執行期間為111年1月1日~111年12月31日之計畫,包含整體發展獎勵補助款、高教深耕計畫、學輔經費、資源教室計畫、各項教育部補助款、科技部計畫、產學合作計畫、推廣教育班、技能檢定經費、各項受贈款項…等,單據日期在111年7月31日前之經費,仍須依說明一於111年7月底前將簽核完成之單據送會計室入帳。 三、 最遲請於111年8月4日(星期四)將簽核完成之單據送會計室入帳,逾時恕不受理。 四、 111學年度之經費,須為111年8月1日後之憑證始可辦理核銷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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